证券代码:301022 证券简称:海泰科 公告编号:2023-010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资料图】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
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孙文强先生主持,部分
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
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为确保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的顺利进行,拟将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
行前新投入和未来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 5,000.00 万元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
金总额中进行调减,调减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9,657.16 万元。
本次调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9,657.16 万元(含 39,657.16 万元),
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项内容获得表决通过。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9,657.16 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
行费用后将投资于“年产 15 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50,315.59 39,657.16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
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
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公
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文
件为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
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项内容获得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调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
订稿)>的议案》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公司调
减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更新编制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预案》
(修订稿),具体内容公司已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
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公司
调减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更新编制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具体内容公司已于同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公司
调减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更新编制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具体内容公司已于同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
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
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
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调减了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更新编制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承诺(修订
稿)》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
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募集资金用
途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和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项目实施的实
际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本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募集
资金用途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相关事项。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已于同日发布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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