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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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余某诉被告黔东南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一案,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杨承进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并在庭审中代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进行了庭审陈述。
(庭审现场)
该案中,原告余某认为岑巩县人民政府不履行补偿安置的法定职责,向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黔东南州人民政府认为余某房屋并未被实际征收,县政府不具有履行补偿安置的法定职责,据此作出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决定书,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在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在合议庭主持下,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副州长杨承进认真听取原告的意见和诉求,并针对争议焦点进行陈述。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原、被告的意见均得到充分表达,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杨承进出庭应诉并作庭审最后陈述)
此次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杨承进出庭应诉,充分体现了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高度重视,表明了黔东南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坚定态度和坚强决心,对进一步推进黔东南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升“关键少数”的法治意识、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以来,黔东南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履行出庭应诉义务的主动性明显提高。下一步,在确保全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始终保持百分之百的基础上,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将会同黔东南州依法治州办加大对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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