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3-029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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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8 月 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 2 号联合大厦 A 座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40.866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总裁楼俊
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
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76,462,912 99.6416 275,000 0.3584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序 (%) (%) 数 (%)
号
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
额度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何湾、章昊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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